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试析“一事一议”项目的准公共产品性质
作者姓名:陈明媚
作者单位: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贵州兴义562400
基金项目:贵州省优秀科技人才省长专项基金项目“民族地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项目编号:黔省专合字[2010]35号
摘    要:"一事一议"项目中涉及到的农田水利、道路交通设施、教育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条件等都是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属于农村公共产品。但从"一事一议"项目的议事前提、议事原则、基本特征来看,这些项目又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农村公共产品,它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有限的非排他性,其范围较宽泛,适用性较强,既有纯公共产品的一些特征,又有私人产品的特点,介于两者之间,更多地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

关 键 词:“一事一议”  公共产品  准公共产品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