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CGE模型的林业碳税在森林采伐管理中的应用 |
| |
作者姓名: | 丁胜 朱添金 赵庆建 杨慧 |
| |
作者单位: |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7 |
| |
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7312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0YJC790395)
第一作者:丁胜(dsllt@sins.com.cn),教授,博士。*通信作者:赵庆建(zhao5190@126.com),教授,博士。 |
| |
摘 要: | 【目的】为了协调采伐限额管理及采伐许可证等现有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与林权市场化改革的矛盾,通过控制碳排放的碳税制度来改变森林采伐的行政管理制度。【方法】在现有商品林的采伐管理制度中引入“林业碳税”,并借助一般均衡(CGE)模型对在森林采伐环节中针对商品林采伐所涉及的碳排放量征收的林业碳税进行定量分析。测定了森林采伐环节中的碳排放量及林业碳税税率范围,并模拟林业碳税在5、10、20、30、40元/m35种税率情景下对林业投资、林业支出、碳排放量、各部门收益的影响。【结果】为了描述林业碳税对木材采伐量的可控性,构造的林业碳税CGE模型包括生产模块和经济主体模块两部分。生产模块由林产品流向、森林资源培育费用及市场总供给3类方程构成,经济主体模块则描述了各经济主体的收益和支出,以及相互间的转移支付,在设定的5种林业碳税税率中,20~30元/m3时,林业投资与支出、碳排放量及各部门收益等变化情况达到最佳。同时林业碳税应从征收目的、调节作用、税收归属及征税基本原则4个方面进行制度设计。【结论】林业碳税的征收能够平衡木材采伐量,获得的林业碳税收入应用于减少木材采伐行为的补偿,同时应该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税率设置循序渐进和动态调整、不同林区区别对待又合理借鉴的原则。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下载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