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分析——基于苍南县、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案例的分析 |
| |
引用本文: | 刘,敏.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分析——基于苍南县、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案例的分析[J].景德镇高专学报,2014(1):31-33. |
| |
作者姓名: | 刘 敏 |
| |
作者单位: |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95 |
| |
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基金项目“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SFH2012008o |
| |
摘 要: |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单一、税负沉重、多头监管等问题,限制其可持续发展,改制为村镇银行是大势所趋。但改制过程存在主发起人的法律资格问题、控股权问题、经营模式改变、监管部门改变、门槛过高等法律问题,限制了改制进程。为了应对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阻碍,应该放松对主发起人的限制、制定合理的股权结构、在改制后依然保留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特色以及改制的准入条件应因地制宜等。
|
关 键 词: | 小额贷款公司 村银镇行 改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