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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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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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3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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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婚生子女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其法律地位及保护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养子女和继子女的法律保护最为完整。婚前或婚外所生子女由于占据非婚生子女的多数,其保护问题也是最难解决的。通过借鉴国外的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认为适宜引进非婚生子女的准证制度和认领制度。准正制度应当采取英美法系的准正制度,即因法官宣告而准正。而认领制度应当以自愿认领中的事实认领为主,以强制认领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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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婚生子女 生父母 准正制度 认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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