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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局限性
作者姓名:潘晨子  李建华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430072
摘    要:法制社会不仅需要法律建设的不断完善,更需要我们对于法律清醒而冷静的认识,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扬长避短的推进法制建设。同时要对法律的进行及时有效的修订和匡正,才能有效的规避爱侣的局限性。

关 键 词:法律调整手段  局限性  法制社会  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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