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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保合同成立与生效之空档期的责任问题
作者姓名:包家新
作者单位:攀枝花学院人文学院,四川,攀枝花,617000
摘    要: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空档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能否以人身保险合同未生效而对抗“对方当事人”。本文认为根据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原则、特征、功能和各国的实践来看。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承担赔付责任。

关 键 词:人身保险合同 空档期 责任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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