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保护信赖利益制度之不足与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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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涌.论我国保护信赖利益制度之不足与构建[J].科技信息,2007(5):204-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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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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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江西南昌33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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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信赖利益保护主要依靠现行《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但其有以下三点不足:赔偿范围和赔偿总额规定欠缺;对于合同成立后、生效前移机合同变更善意信赖人信赖利益致损无法救济。所以应该以契约义务责任制度代替现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全面保护信赖利益,保证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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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赖利益 救济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先契约义务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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