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应依法正确处理的若干重要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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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易承长.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应依法正确处理的若干重要关系[J].湖南安全与防灾,2007(3S):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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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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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行政执法机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否切实具备贪污行政的执法水平是决定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成交的重要因素。因此,依法正确处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的若干重要关系对于搞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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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干重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行政执法机构 执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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