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以往对《诗》学思想的研究,主要以论《诗》、解《诗》材料为基本素材。而有关《诗》的编纂、传习、应用情况的记述,由于其主旨都不在于思想的阐发,因而多被作为辅助性材料来使用。在这种认识下,先秦时期可供思想研究的《诗》学材料十分有限。但实际上,我们完全可以从赋《诗》、引《诗》的记载中分析、把握用《诗》者对《诗》的理解。此外,《诗》学思想的表达也并不局限于对《诗》的理解。引《诗》可以作为一种思想的纽带,将引《诗》所佐证的思想观念联结在一起,并由此组织起一个自由的《诗》学义理空间。引《诗》条目的组织者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在独立的篇章中自由地表达其对社会秩序与价值的见解。这构成了《诗》学思想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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