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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类高职“校企一体化”教育探源——以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书记官专业为例
作者姓名:杨丽芳  叶新发  杨洪泽
作者单位: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基金项目:2012年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课题“构建高职书记官专业校企一体化教学体系的探索”(编号:Hjsk2012—10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法律类高职教育是一种具有"高等性"和"职业性"的高等职业教育。偏重任何一端都不可取,将两者简单合并也不合高职法律教育应然之理。如何依托校企合作平台,将法律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融会贯通,使两者相得益彰,统一于高等职业技能的培养过程,从而构建校企一体化的教学体系,则是一门值得追求的教学艺术。

关 键 词:校企一体化  高等性  职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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