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 匈牙利 南斯拉夫 苏联退休制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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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林.罗马尼亚 匈牙利 南斯拉夫 苏联退休制简介[J].世界知识,198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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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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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罗马尼亚为实现干部队伍年轻化和知识化,使干部退休形成制度,制定了退休法令。规定:1.凡有30年以上工龄、年满62岁男职工,凡有25年以上工龄、年满57岁女职工,均有权退休;2.凡有30年以上工龄男职工、25年以上工龄女职工,如本人要求,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均可退休。3.62岁男职工、57岁女职工在年满前3个月申请继续工作者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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