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知、明、我”三位一体
引用本文:维之.论“知、明、我”三位一体[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18(11):56-60.
作者姓名:维之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北京,100732
摘    要:正如海德格尔说“在”的意义问题已久被遗忘了一样,“知”的意义问题也是长期被严重忽视着。似乎人人明白“知”的意思,但传统的主客体关系其实完全不能说明“知”的义理,本文借助现象学方法对“知”作出了“明”的现象解释,揭示了“知、明、我”三位一体的结论。

关 键 词:三位一体        主客体关系  现象学  关系模式  思维模式
文章编号:1000-8934(2002)11-0056-05
修稿时间:2002年6月25日

On the Trinity of "Knowing,Clear and I"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