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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习惯法与等级婚姻关系
引用本文:杨丽英. 凉山彝族习惯法与等级婚姻关系[J]. 凉山大学学报, 2004, 6(4): 216-219
作者姓名:杨丽英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0031
摘    要:等级内婚制的婚姻关系决定了凉山彝族婚姻不是一种买卖关系,而传统的习惯法是维护等级婚姻的,等级婚姻与习惯法两形成互为条件的依存关系,从而自然构架成一种政治联姻结构。无论是等级婚姻或是习惯法,只要一种条件存在,它们整体存在的情况一时便不会消失,所以应从社会学角度审视这种现象。

关 键 词:凉山彝族 习惯法 等级婚姻 政治作用
文章编号:1008-4320(2004)04-0216-04

Custom Laws of the Yi People in Liangshan and Marriage Relationship in Hierarch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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