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要件个别化机能的反思与消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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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凯.构成要件个别化机能的反思与消解[J].邢台师范高专学报,2014(2):7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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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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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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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成要件的多数机能存在矛盾,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个别化机能的倡导;由于个别化机能的影响,规范性要素和主观要素都会被纳入到构成要件中,但规范性要素只是在与违法推定的层面上讲有意义,相反主观性要素会导致构成要件体系与机能的矛盾与冲突;当自由保障机能与个别化机能在构成要件阶段产生冲突时,要舍弃个别化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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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构成要件 规范性要素 主观性要素 自由保障机能 个别化机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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