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洗冤集录》谈谈宋慈对我国古代法医学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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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克伟!香港.从《洗冤集录》谈谈宋慈对我国古代法医学的贡献[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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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克伟!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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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对于法医学的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礼记·月令》内就有赡伤、家伤、机折、审断的记载,这表明在周代已有医事检伤活动等法医学知识.到了战国时期,法医检伤已作出了明确分工.据1975年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所出土的大批竹简中亦有“令史”:隶臣”兼施尸伤检验和现场勘察的记录,这些秦律问答,治狱文书的简文即属于法医学方面的珍贵资促《汉书·薛宣传》有“”之说(案:殴伤为,殴人成创为》谓:“遇太不以义而见痛者,与痔人之罪钧”.确定了殴伤的鉴别特征.东汉学者应邵(字仲远)在价又书集解喷云:“以杖手殴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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