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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的有限责任
作者姓名:甄鹏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许多人认为只有公司制企业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的股东承担无限责任。本文通过对非公司制企业法人的股东也承担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作为分析视角,探讨通过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公司的人格否定与有限责任制度之间的关系。

关 键 词:有限责任  人格否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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