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英美等国保护受试者立法中“知情同意”的构成要素——以科学基金法律制度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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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伟华,;王国骞.试析英美等国保护受试者立法中“知情同意”的构成要素——以科学基金法律制度为视角[J].中国基础科学,2014(3):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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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伟华 ;王国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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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青岛大学法学院,青岛266061;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10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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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情同意”涉及人类研究活动中受试者权益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它由信息提供、理解、自愿、过程的持续性这4项要素构成.本文结合英美等国科学基金保护受试者立法,对这4项要素的内涵进行系统解析,为完善中国有关立法寻求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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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英美国家 受试者 知情同意 科学基金 构成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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