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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同意我校改建为厦门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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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教育部于2004年5月17日发函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鹭江职业大学升格为厦门理工学院,同时撤销鹭江职业大学的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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