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德国的现代公务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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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灿荣.联邦德国的现代公务员制度[J].世界知识,19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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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灿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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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国是欧洲最早实行行政官员考试任用制的国家。早在1700年,德国就开始在军队的法官中实行公开竞争考试录用的制度。1713年威廉一世皇帝下令,法官、律师、书记官、书记等职位也都要经过公开竞争考试及格后才能录用。弗里德里希大帝上台后,规定所有高级官员都必须从成绩优秀的大学毕业生中录用,而且在正式任职以前,必须经过政府机关的考试。“铁血宰相”俾斯麦当政时期,更加强了吏治改革,扩大了考试范围。但这些文官制度封建色彩浓厚,与现代公务员制度有很大不同。 1919年,德国帝制被推翻,魏玛共和国成立。魏玛宪法中对文职官员任用的规定便有了许多现代色彩,如:“官吏是全国的公仆,不是一党一派的佣役,”“公民都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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