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内在整体性探析——从道德与法律相通性角度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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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孝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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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皖西学院政法学院,安徽六安,237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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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准确把握"道德"与"法律"的内涵和相互关系是讲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前提。实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整合,在价值取向上,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统领,以社会主义道德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法律为保障;在实现路径上,应该体现"道德"与"法律"在育人目标上的一致性、行为规范上的相通性、运行过程上的渗透性和发展过程上的渐变性。离开道德的法律是无根的,离开法律的道德是脆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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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 整体性 意识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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