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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我国环境犯罪中严格责任的适用
作者姓名:闫志润  殷冀锋
作者单位:闫志润(新疆大学法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7)      殷冀锋(新疆医科大学人文社科部,新疆,乌鲁木齐,830047)
摘    要: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认定采取的是过错原则,即环境犯罪的成立须具备故意或过失的罪过形态.但随着高度危险工业的发展,环境犯罪问题日益复杂化,单纯依照过错原则已不足以惩治和预防环境犯罪行为.为此,我国应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刑法,在环境犯罪中规定严格责任原则.

关 键 词:环境犯罪  过错责任  严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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