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依法创新社会治理若干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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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华详.民族地区依法创新社会治理若干问题探讨[J].昌吉学院学报,2013(6):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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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华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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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新疆乌鲁木齐83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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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2012年部级重大课题《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法治保障若干问题研究》(CLS(2012)A03)的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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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族地区依法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特别是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困难多、难度大、问题复杂,政策性、系统性和法治性比较强等特点。取得各族人民群众满意的社会治理与服务效果,民族地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战略思维能力,重点抓住关键性的问题,集中力量提升依法治理社会的综合能力。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积极健全法治保障,坚持创新社会治理的法治体制,完善政府行政法治机制。始终坚持依靠群众,走好群众路线,依法增强社会自我调节功能,稳步全面推进村(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依法有效解决好社会治理中的主要矛盾,努力取得各族群众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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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地区 社会治理 法治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 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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