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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早报》:首例子女不看望老人案
摘    要: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开始生效。江苏无锡市的一家区级法院对一对夫妻迅速作出判决,妻子的母亲因为女儿女婿不看望她而求助法院。原告与女儿发生家庭纠纷后搬到了儿子家居住,女儿女婿曾同意赡养老人,但之后从未看望过母亲。法院判决这对夫妻每两个月看望一次老人,并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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