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李建与精张诤田案”中“石”的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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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旅宁.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李建与精张诤田案”中“石”的再解释[J].平顶山学院学报,2015(1):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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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旅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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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广东 广州,510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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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有一件灵帝光和六年(183)"监临湘李永、例督盗贼殷何上言李建与精张诤田自相和从书"。但是我们注意到,案中涉及的财产标的田产都是以"石"为单位的,其含义为何?本文通过考索,认为田一石相当于旧制六亩三分,为一计算产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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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 石 六亩三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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