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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的法社会学散论
引用本文:韩世强.科学发展观的法社会学散论[J].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2005,18(4):49-52.
作者姓名:韩世强
作者单位:浙江轻纺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浙江宁波315211
摘    要:历史和现实造就了国土意义的科学发展观,即一种“人本关怀”兼容“和谐有序”的社会发展理念。从法社会学视角讲,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起点在于具体制度的构建。首先,“以人为本”应当根除人治而迎合法治;其次,“社会和谐”需要弥补“法律真空”,寻求法律与道德协调整合的秩序机制;再次,“可持续发展”要求摒弃权力法律观,推演权利法律观与生态法律观的优化嫁接。

关 键 词:科学发展观  法治  秩序  法律观
文章编号:1008-8113(2005)04-0049-04
收稿时间:200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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