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更完善更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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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辰.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更完善更便利[J].安徽科技,2011(12):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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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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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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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其无法像有形财产一样被“占有”,专利权的实施许可也无法像有形财产的出租一样易被知悉。因此专利法实施细则要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进行备案并予以公告,以明确许可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争议。同时,许可合同备案也有利于社会公众全面掌握专利权的法律状态,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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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备案 专利权 便利 社会公众 无形资产 权利义务 合法权益 专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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