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正确使用医学法定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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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确使用医学法定计量单位的标准是国家计量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1.凡是已知相对分子量的物质在人体内的含量,都应当用物质的量浓度单位取代所有旧制。2.人体体液中有少数物质的相对分子量还未精确测得,因之不能用物质的量浓度表示其在人体内的含量,可以仍暂用质量浓度表示。3.统一用升(L)作为单位的分母,以避免过去用μl、ml、dl、L及mm~3作不同分母时的混乱,更不易使用不是计量单位的“%”来表示每百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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