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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条件A之下,会产生哪些、什么样的结果B”的问题,就是发散思维型的问题。若其中的条件A带有某种不确定成份,这就构成一种“条件不完全确定的发散思维型数学问题”。这种问题求解过程中的思维活动,有许多特点,对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有相当高的教育价值。本文以实例为基础对此做了讨论。 相似文献
2.
魏晋玄言赋或重具体事物的描摹以点出玄理,或以生活指向来展开玄理阐发,具体事物与玄言玄理二者构成玄言赋的“有意无意之间”,这就是如何以文体的“有意”、文学形象的“有意”、探讨理论时进入审美状态的“有意”来把握玄学理论的“无意”;最后在文学作品中达到以玄学理论来把握现实生活的“有意”。 相似文献
3.
现行刑法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之后,理论及实践中对该罪的主客观要件等基本问题的争议甚多,对该罪的罪名、罪状、法定型的修订建议更是歧见迭出.文章首先根据现行立法对该罪的基本构成的相关要件进行了全面阐述,探讨了该罪在立法领域的缺陷,建议将本罪罪名更改为"故意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在基本构成要件中取消"徇私舞弊"和"情节严重"的规定,在规定基本法定型的基础上,规定升格法定型并明确其构成条件,总体上提高本罪之法定型. 相似文献
4.
秦九韶"历家虽用,用而不知"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数书九章>所载之大衍总数术,是一项世界级的数学成就.然而在此之前,大衍总数术的发展情形并不清楚.秦九韶<数书九章>自序云:"独大衍法不载<九章>,未有能推之者.历家演法颇用之,以为方程者,误也."因此学术界粗略地认为,大衍术来自历家之方程,但又一致认为此方程并不是中国传统数学之方程.本文认为历家之方程即传统之方程,只是运算目的不同.并据此给出一种推测性解释:如果把此方程三横行布筭的最上面一横行删去,用辗转相除替代直除(两者相通),把左下角和右上角两数位置调换,并把运算之负数全改为正数(这不影响结果),那么它就是<数书九章>所载之"大衍求等术".如果再把两数做约化处理,那么它的形式与算法就和"大衍求一术"完全一样.同时,本文认为"约奇弗约偶"之奇偶即指元数的单双.提出元数约化法则,利用筭图优化历家之方程,是秦九韶之贡献.这样我们亦可了解大衍术在历算中的发展情况.另外,历家之方程在运算过程中可自然地得到一系列的渐近分数.由于这种算法既符合中国古代筹筭之过程,又无需用到比<九章筭术>更高深的数学知识,因此可以自然地解释祖冲之圆周率,以及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其他大量渐近分数. 相似文献
5.
塔机电气系统的故障树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故障树法对塔机起升机构的电气系统故障"电动机不转"进行了分析,绘制了故障树,且做了定性和定量分析,找出了系统的薄弱环节. 相似文献
6.
庄子关注人生,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认识到忠孝在社会存在的必然性。庄子从名实和真假关系出发,批判了世俗错误的忠孝观,提出了"不用而寓诸庸"的践行忠孝的方法。庄子理想的忠孝观是"入于寥天一"。 相似文献
7.
8.
杜运通 《山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6,(1)
鲁迅《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后的第二条注释给读者三点印象:一、林语堂是“费厄泼赖”的倡导者;二、鲁迅写作此文是专门批判林语堂的;三、二三十年代林语堂始终站在进步文学的对立面。事实并非如此。“费厄泼赖”的始作俑者是周作人,而不是林语堂。鲁迅对“费厄泼赖”的批评,表面上对着林语堂.其实瞄准的是周作人。准确地讲,是针对当时一些善良人们姑息养奸的错误倾向而言的。二十年代的林语堂作为语丝派叱咤风云的一员战将,伴随着鲁迅的步伐,在反抗封建势力和现代评论派的攻城劫寨中立下了汗马功劳。林语堂是代人受过的。这场围绕“费厄泼赖”问题的讨论,是语丝派内部人之间不同意见的磋商,长期以来人们把它定格在“两个阶级”、“两条路线”斗争的档次上是不科学的。 相似文献
9.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包括在行政执法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中直接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或直接受行政机关委托具体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纪检人员和监察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徇私舞弊”不应当作为本罪的构成要件。“不移交”是指不向司法机关移交。“刑事案件”的判断应以行政案件涉嫌触犯《刑法》为标准,本罪的客体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移交刑事案件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