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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是继承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有关转继承的客体、转继承的适用范围,以及被转继承人权利如何行使等,学者间都存在不同的认识。本文认为转继承的客体应是被转继承人实际分得的遗产份额;适用范围应该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人—适当分得遗产、遗赠抚养协议等;对于被转继承人权利行使时应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行使时,应推定接受,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应分情况对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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