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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备受各界关注的山东联通员工被山东移动员工殴打至伤系列事件终于取得了初步的进展。9月3日,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认定山东移动公司员工 相似文献
2.
周一志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02,18(4):90-91
司法解释构成嫖宿幼女罪必须要具备明知要件,这种解释违背了立法本意,不利于实际司法操作,不利于对此种犯罪行为的打击. 相似文献
3.
张达伟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05,24(5):23-25
当行为人的诈骗行为触犯数个诈骗罪名时,该如何定罪处理,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由于连续诈骗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既非牵连犯,也非连续犯,而是典型的数罪,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对行为人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4.
万红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9(1):45-46,58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在刑法典颁布10余年以后,首次出现在单行刑法之中。这一重要罪名被立法所确认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打击毒品犯罪的形势需要、履行国际法中关于禁绝毒品的国际义务的需求、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和世界各国的立法实践对我国毒品犯罪立法的影响等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得以出台的主要立法背景。1997年新《刑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法得到了完善。 相似文献
5.
万丽红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3,23(4):36-39
贩卖毒品罪的界定是刑事司法中的难题。从毒品概念的内涵看,毒品是指容易造成滥用的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精神依赖性、毒害性和被管制性是其基本性质。从贩卖毒品的行为看,有多种具体方式,应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卖方为犯罪既遂,对以贩养吸者已服食的毒品不宜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剩余毒品则应视其去向确定罪名。 相似文献
6.
张雷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4,(4):44-47
死刑又称生命刑、极刑,是刑罚方法中最严厉的一种:自刑罚产生以来,死刑就以其程度的严厉性、影响的广泛性以及社会的强制性而居于重要地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它处于各刑罚的核心地位。本文主要从死刑的历史发展、死刑的立法、适用问题、死刑的限制等出发,分析死刑的合理性与不合理性,并基于此对死刑的存置与废止以及发展趋势作了一定的阐述,同时也提出一些理论上的见解和实践中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现行刑法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之后,理论及实践中对该罪的主客观要件等基本问题的争议甚多,对该罪的罪名、罪状、法定型的修订建议更是歧见迭出.文章首先根据现行立法对该罪的基本构成的相关要件进行了全面阐述,探讨了该罪在立法领域的缺陷,建议将本罪罪名更改为"故意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在基本构成要件中取消"徇私舞弊"和"情节严重"的规定,在规定基本法定型的基础上,规定升格法定型并明确其构成条件,总体上提高本罪之法定型. 相似文献
8.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4,(1)
《办理寻衅滋事案件解释》第1条第2款的"除外责任条款",在其内容上不限于不承担刑事责任,它当然也包含着正常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第1条第3款是从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范围中加以排除,它是确定有罪的适用范围。"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其中均有"情节恶劣"作为构成要件。笫4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第一项内容"数额量化标准"并不太妥当。"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原则比较模糊、抽象,而在司法解释中也未有"量化式判断",因而使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适用难免会有困惑。"纠集他人"肯定应是多人,而不能是指一人的情形。 相似文献
9.
工程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具有历史生成性。尽管工程的发生与发展不仅创造、呈现和积淀着人类古往今来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而且确证、提升着人之为人的类本性,但由于人的理性、能力和人自身的有限性以及工程活动的复杂性,就使得人为的、人工开物的工程具有非完善性,无论对自然还是对人类自身都具有潜在的风险性或现实的威胁性,甚至以异化的形式奴役人。所以,工程既有功也有过,人类因工程之罪而遭到自然的报复和惩罚,以至于引发了前所未有的生态和生存危机。这就警醒我们必须反思征服、宰制自然的工程实践,在肯定工程之是的同时,正视、检讨工程之非,进而优化工程观,并在现实中以赎罪之感合理地规范工程行动,自觉地建构无为、善为的工程,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解。 相似文献
10.
成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客观上根据限制从属性原理要求行为人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侵害法益的行为提供帮助,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明确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不要求明知是何种罪名的犯罪行为以及具体犯罪经过如何。为了激活本罪适用并提升司法效率,《刑法》第287条之二第三款的适用前提仅限于行为人与被帮助者之间存在实施相关信息网络犯罪的意思联络。此外,对于本罪的高发关联行为“挂失取走本人账户下他人财产”行为成立盗窃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