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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言论自由在监督公共权力、约束私人行为、汇集社情民意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与此同时,网络言论自由也存在损害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生活安定权等实然弊端.推行信息公开、健全财产公示制度、依法规制网络言论自由权、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是网络言论自由规范化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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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与汪小菲闪电订婚”、“费翔和刘文正同居”……最近的娱乐新闻一个接一个在微博上被曝出来。不过还有更劲爆的,诸如“张国荣复活”、“古天乐被李泽楷包养”等臆想出来的消息也开始在微博上风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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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与言论自由权都是公民所享有的重要权利,然而现实中二者的冲突常常发生。笔者通过对二者概念、表现形式的分析,探究原因并提出应对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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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开国元勋、著名民主主义思想家杰佛逊的言论、出版与新闻思想,包括人民权利最主要的是言论自由,要永远反对一切对人类心灵实行暴虐专制统治;社会要真正实行出版自由的政策;报纸极为重要,应允许报纸批评政府,哪怕是上面出现政敌的没有根据的言论等。杰佛逊上述思想形成的主客观原因主要是,受母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思想家弥尔顿等人出版自由思想的影响;受北美殖民地时期自由的宪政辩论的社会现实的启迪及影响;与他的不喜欢强权政府与不擅权不恋位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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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传播烘培了言论自由也为个体思维的彰显提供了便利条件,多元文化的融合促生了种种思潮,于是我们看到了更多的思想火花与智慧成果.但同时,我们也触目惊心地看到沉渣泛起和价值观丧失。尤其是在面对下面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有话要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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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媒介审判”的再“审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将t"rial by media"翻译为"媒介审判"忽略了媒介的受动性,影响到"媒介审判"内涵的准确提炼。媒介传播效果的有限性和网络的开放性使媒介审判难以实现。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法官造法和媒介作为第四权力的特点是媒介审判得以实现的突破口。中国法院的审判根据和准绳以及媒介喉舌功能的准确定位最大限度避免了媒介审判。应分清言论自由权和审判权的各自边界、深化司法改革,加快新闻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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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言论自由是指言论主体在网络世界自主地表达其思想而不受干涉的自由。网络言论自由具有虚拟性、开放性、平等性和及时交互性特征,并呈现出身份隐匿与隐私泄露、信息共享与信息独占、新型民主与新型控制、信息有序与信息失控等悖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悖论表明需要对网络言论自由从道德、法律、技术等方面加以引导、规制和控制,以实现自由与限制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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