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股票期权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广泛地应用,在我国也开始实施。我国在实施中,存在着许多法律问题,不利于该制度的推广,因此,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2.
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在不安抗辩权规则的设计上,中止履行的不仅是履行期届满后的债务履行,还可以包括履行期届满前的履行准备。笔者希望本文的讨论对不安抗辩权制度规则的完善可以有一定益处。 相似文献
3.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29(1):32-32
2004年12月2日南京林业大学和中国花卉协会桂花分会联合在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南京林业大学向其柏教授和中国花卉协会桂花分会,被国际园艺学会命名与登录委员会及国际园艺学会执行委员会授权为国际木犀属品种登录权威。这意味着,今后全球范围内木犀属(桂花属)植物的命名,都要由南京林业大学的专家进行权威认证。向其柏教授是中国继获得梅花国际登录权威以来,第二位获得此项资格的专家。 相似文献
4.
股票期权制度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解决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引起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利益冲突的有效机制,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诸多的弊端.本文分析了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利弊,指出我国企业引进股票期权制度必须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朱雅琴 《沈阳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18(3):11-13
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的强度和绩效取决于其行权价格的科学测定。针对上市公司探讨了行权价格的确定。 相似文献
6.
新《证券法》对投资者保护机构及其持股行权进行了专门规定,但却存在制度正当性基础不足、体系化缺失及拓展空间受限的问题。通过引入“共益股”来完善投保机构持股行权制度,不仅能为其提供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底层架构,也能为该制度体系化提供统领主线。未来的制度完善可借助公司法修订契机明晰其制度目标,辅之以证券法和单行法律法规明确“共益股”法律地位、权利构造及行权构造等内容,发挥“共益股”制度在外部投资者保护中的应有作用。 相似文献
7.
针对竞争战略下的企业技术创新决策问题,本文基于2010-2018年间在沪深两市上市的A股高科技企业数据,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为中介变量和调节变量,研究了该类企业的竞争战略对其技术创新产出质量的影响.研究显示:高科技企业采用差异化战略和低成本战略对其技术创新产出质量的提高均有促进作用;采用差异化战略对其股权激励行权条件的严... 相似文献
8.
对股票期权制的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桂艳 《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04,6(1):86-89
在分析股票期权的含义与企业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意义基础上,重点论述了如何借鉴国外企业的一些成熟做法来操作我国企业的股票期权制,同时就实施股票期权制的配套措施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