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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辖制度是我国现今民事诉讼实践中最为复杂和混乱的问题。这种管辖混乱现象在实践中以何种方式存在?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要矫治这种现象应采取什么立法措施?本文就此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见解。  相似文献   
2.
刘平 《科技与经济》2016,29(3):44-48
刘先生诉"王老吉"凉茶虚假宣传案,是一起涉及知识产权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诸如侵犯知识产权,不适当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知识产权权利人不当行使权利之类的行为,均有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不属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范围,但是,将没有商业秘密的商品称之为拥有商业秘密的商品的虚假行为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维权诉讼级别管辖与知识产权诉讼级别管辖之间存在不协调问题,亟需通过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3.
本文将围绕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转移制度的规定,从适用状况以及随之而来的正反实践效果入手,分析其自身要件构建的需修正之处,并且在相关的协议管辖制度和管辖权异议制度共同作用基础上,得出笔者对管辖权转移制度的完善建议,即:在保留上级法院提审权的同时,拓宽当事人的自由处分空间,将管辖权转移的权利也赋予当事人。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是最高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初审法院的规定,带有超职权主义色彩,存在着缺失。应明确界定中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高级法院作为上诉法院只受理二审上诉案件或三审上诉案件。允许当事人越级上诉到高级法院,高级法院可以进行事实审也可以进行法律审,不受制于当事人上诉时声明的部分;最高法院仅作为三审上诉法院,受理针对重大法律问题提出的上诉,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同时为当事人三审上诉设定条件,实行上诉许可制。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管辖制度存在着一些缺陷,亟需完善和补充。在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管辖权的转移和无权管辖的后果等方面完善立法,尤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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