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篇
  免费   0篇
教育与普及   1篇
综合类   4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1篇
  2009年   1篇
  2007年   1篇
  2000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刘琳 《世界博览》2014,(9):56-57
正我们听说过太多涉及财产和利益的名言与俗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人生中最珍贵的光阴,都可以用金钱衡量和比喻。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在法律上就是财产的取得与安全。财产安全就是法人、自然人或者社会组织对自有财产的法律保护。财产的所有权人对自身财产具有占有、使  相似文献   
2.
<正>在19世纪初,人们钓鱼的方式与现在有所不同,他们是用鳕鱼作诱饵,出海时,随时都能碰上几乎能掀翻整条船的巨型比目鱼;周围是填满整个海湾的鱼群,以及镶满海底、数以百万计的巨型牡蛎。不过,这些壮观的野生生境被持续两个世纪的工业污染和过度捕捞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再加上气候变暖、垃圾排放以及能源大战等,现  相似文献   
3.
陈晓琚 《海峡科学》2007,(4):11-12,15
先占作为动产无主物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之一,在今天仍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大陆法系多数国家都在民法典中规定了先占制度,但是我国现行立法中却对先占未作明确规定,处于立法空白.本文从三个方面出发来阐述我国未来的物权法应明确规定先占制度.  相似文献   
4.
借鉴其他国家无主物先占取得的规定,建议我国对无主物先占取得进行立法:一是以无主物所有权变动公示为标准区分先占权;二是先占取得的构成要件为标的物须为非法律禁止先占物,须为无主物,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  相似文献   
5.
论先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先占是动产所有权原取得的方式之一,这一现象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是存在的,但是法律中并未加以规定。这是我国法律的不完善,对此,本文试从先占的性质、先占的立法例、先占的条件及我国的先占制度加以阐析。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