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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67条第二款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抢劫犯罪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历来为各国法律所重点打击。但我国刑法第267条第二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暴露出明显的不合理因素。鉴于此,本文从抢劫罪的定性,罪质,与抢夺罪的本质区别,刑法预防目的等万面进行探研,得出对这一条款进行适当修改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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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抢劫罪中"非法占有"问题的理解和认定,众说纷纭,本文对此的研究将有助于现实案件的分析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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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因抢劫而发生的“致人重伤死亡”的四种案情中,只有先“致人重伤死亡”后劫取财物的,并且“致人重伤死亡”的目目是为了劫取财物的,才能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这一问题的探讨并加以明确,对于正确量刑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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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行为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财物,而对公私财物的概念和范围各国刑法中大多未作界定,由此产生众多争议,本文主要对公私财物的范围界定问题作一下详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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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凌龄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09,25(2):118-119
实践中运用传统理论很难将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真正区分开来。本文区分了实践中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认定易混淆的两种情况,对于准确认定罪名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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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预备形态作为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中最初认识的形态,对于犯罪的最终完成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犯罪预备的特征;第二部分阐述犯罪预备认定中常出现的问题;第三部分通过结合抢劫罪的犯罪预备形态来具体探讨犯罪预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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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凶器进行抢夺"之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进行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笔者认为笼统地将携带凶器进行抢夺规定为抢劫罪,有不当扩大抢劫罪之适用之嫌,理论上存在一些弊端,在司法实践中也容易导致定性不正确,量刑不得当。笔者认为,对于携带凶器进行抢夺的,我们必须考虑两方面的因素,即何为凶器以及行为人携带凶器的主观意图,两者不能孤立起来。由此,笔者进一步讨论了行为人携带凶器进行抢夺。何以成立抢劫罪以及相关法条的准确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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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而且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是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严重犯罪之一。本文对抢劫罪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及其是否仅限于一般主体进行了探讨,并对刑法第289条的首要分子构成抢劫罪的理解问题作了研析。文中就刑法的有关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情况予以分析。认为刑法第17条第2款关于主体刑事责任年龄最低规定,适用于刑法第263条、刑法第267条第2款部分规定及刑法第289条的规定。而不适用刑法第269条转化抢劫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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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抢夺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其出现的势头迅猛,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犯罪现象。飞车抢夺的实际是一种有预备性质的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相结合的犯罪活动,性质较为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笔者试图通过飞车抢夺的定义特征及其与国外的对比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