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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伟 《湖北三峡学院学报》2012,(1):97-100
刑事悬赏是刑事司法领域中的一项制度,近三十年来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起着辅助刑事司法机关追究和惩罚犯罪的重要作用。刑事悬赏制度应当在立法层面上确定其程序法的地位,从而完成该制度从法律空白化到具有现实性的法律化。当前,我国刑事悬赏制度法律化问题重重,必须进行该制度的立法体系设计,以期将立法的构想转化为现实。 相似文献
3.
黄崇望 《大众科学.科学研究与实践》2007,(13)
悬赏广告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然在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深入分析悬赏广告的内在性质,认为司法实践中将拾得遗失物法律规范与悬赏广告对立起来,是不符合立法本意和社会实践情况的。轻易否认悬赏广告的效力,无疑否认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民事流转的正常秩序。法律应时而生,我国对悬赏广告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已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4.
悬赏广告的性质主要有“单独行为说”和“契约说”之争。“单独行为说”认为悬赏广告是因广告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负担债务,在相对方则无须承诺,仅以一定行为之完成为停止条件。因“单独行为说”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以及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吸收国内外的立法经验而事实上得到实务界的肯定。同时,悬赏广告须满足一系列的条件。 相似文献
5.
陈宇 《沈阳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22(1):41-44
从因果方面检讨遗失物拾得人报酬请求权的立法窘境,通过三大正当性基础论证拾得人享有报酬请求权的合理性,并提出相关建议驱动双方主体由“双输”至“共赢”局面的转化。 相似文献
6.
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单独行为说”和“要约说”。如果只是从理论上进行探讨,两种观点各有其合理性。但在司法实践中,解决经常出现的悬赏广告纠纷,则不能无视甚至违背现有的法律制度。立足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应界定为要约。 相似文献
7.
马加爵事件出现以后,我们进行了一次"关于马加爵事件的受众调查研究".结果表明,马加佑爵的同龄人更关注马加爵的"身份";对马加爵表示了更多的"同情";多数人"希望发现马加爵";如果有机会举报并不在意高额"悬赏".本文对这四个方面的结果进行了心理学及教育学方面的分析. 相似文献
8.
由于我国法律对悬赏广告缺乏明确规定,因此司法实践对悬赏广告纠纷案件的处理也做法不一。本文就悬赏广告的法律界定、处理悬赏广告纠纷的法律依据及行为人报酬请求权的确认等三个问题进行了探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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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法律对悬赏广告缺乏明确规定,因此司法实践对悬赏广告纠纷案件的处趋也做法不一。本文就悬赏广告的法律界定、处理悬赏广告纠纷的法律依据及行为人报酬请求权的确认等三个问题进行了探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