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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民事抗诉,检察院与法院的认识差异较大。民事抗诉制度在民事诉讼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提出了应当对民事抗诉监督制度进行渐进式改革,以处理好法院审判权的独立与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二者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再审不加刑”通过对刑事再审案件裁判结果的专门限定,以防止其任意发动,从而维护判决的既判力和权威性,保障刑事被告的基本人权,实现诉讼效益的最大化。而我国传统刑事诉讼囿于实体真实观念等窠臼对此原则未给予重视。为解决现行刑事再审制度中的种种弊端,我国应该参照两大法系的经验尽快确立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作为对生效裁判错误救济的审判监督程序,在纠正错案、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其功能的充分发挥。在我国刑事再审制度中主要存在这样一些问题,名称不准确、再审理念冲突、再审理由缺乏操作性、启动主体行政化、再审期限不合理、审查程序不规范、原审法院再审不公正和再审加刑等,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为完善我国刑事再审制度做好理论准备。  相似文献   
4.
指出了司法腐败是错案的主要根源;认识的主客二重性决定了错案原则上不可避免;反腐倡廉是减少错案的重要措施;加强和完善程序建设是减少错案的法律保证.强调了制定一部监督法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着重对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再审程序进行了修订:提高了再审法院级别,细化了再审的法定事由,明确了人民法院接受抗诉裁定再审的时间期限等。但是,修正案也遗留了一些问题,比如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过多,未规定再审诉权,未限制再审次数,没有审前和解制度等。希冀在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时,可以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6.
王俊东 《科技资讯》2006,(32):152-153
我国民事诉讼中现行的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是历史选择的结果,发展到如今,它已经凸现出了种种弊端。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消除现行两审终审制存在的诸多弊病,有必要设立以法律审、书面审、律师强制代理制度等为特征的第三审程序,重构与优化我国的民事诉讼审级制度。同时,也要相应地对一直以来对审级制度有着明显不良影响的再审制度进行有效的规范。  相似文献   
7.
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救济性程序,具有纠正错案、保证办案质量的作用,体现着民事诉讼的价值。但是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我国对再审程序的规定实际上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因此应当对其予以修正和完善,以体现民事诉讼现代化精神,建立再审之诉,切实发挥再审程序的功能。  相似文献   
8.
禁止双重危险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确立的一项原则。本文阐述了该原则的含义和价值,分析了我国确立该原则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进而提出了根据该原则改革我国再审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民事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职权主义色彩十分浓厚。随着审判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现行的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也日渐突出。本文主要从民事再审程序的理论入手,分析我国民事再审程序中发动主体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0.
张琦 《科技信息》2012,(19):480-481
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再审程序中,当事人的处分权应得到法院的尊重。但民事再审程序作为一项事后救济程序,其启动不是作为诉讼程序的重新开始,而是作为原审的延续,应当受到当事人在原审中的诉讼行为的约束。因而,审理民事再审案件时,审理的范围应受当事人在原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的限制。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时,受处分原则和平等原则的影响,人民法院也应当考虑当事人提出的请求。但在涉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调解、当事人在原审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形时,应当允许民事再审较原审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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