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72篇
  免费   1篇
  国内免费   7篇
系统科学   12篇
丛书文集   7篇
教育与普及   1篇
理论与方法论   1篇
综合类   259篇
  2024年   3篇
  2023年   6篇
  2022年   4篇
  2021年   2篇
  2020年   3篇
  2019年   2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8篇
  2016年   3篇
  2015年   5篇
  2014年   13篇
  2013年   9篇
  2012年   22篇
  2011年   21篇
  2010年   21篇
  2009年   12篇
  2008年   24篇
  2007年   29篇
  2006年   16篇
  2005年   8篇
  2004年   17篇
  2003年   7篇
  2002年   17篇
  2001年   7篇
  2000年   7篇
  1999年   5篇
  1998年   2篇
  1997年   2篇
  1995年   1篇
  1994年   1篇
  1993年   1篇
  199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8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影响一国不动产投融资体系的因素包括人口,收入分配,经济制度,政府功能,住房制度等。我国现有不动产投融资机构包括住房储蓄银行不动产信贷部,城市住房分积金管理中心等。这些机构存在区域分割,机构单地,体制不顺,宏观调控不协调,商业性与政策性边界不清等问题,当前可以从商业银行为主导,金融市场为辅助,财政转移支付为社会保障再造符合中国国情的不动产投融资机构体系。  相似文献   
2.
理论界对税收职能的论述,虽然观点不尽一致,但不管怎样表述,税收的各种职能,最终都要通过税收征管来实现。征管工作的质量,时实现税收的职能有重大影响。要使税收职能作用能发挥到最佳状态,基本前提是有效的征收、规范的管理、严格的稽查,也就是税收征纳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相似文献   
3.
善意取得作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必须的法律制度安排,一直是以动产交易物为构成要件的。动产善意取得的直接的逻辑基础源于占有的推定力和公信力,其理论基础在于对交易安全的追求。不动产善意取得的直接逻辑基础为登记的推定力及公信力,其理论基础同样源于对交易安全的保护。传统的善意取得只适用动产是历史的惯性使然,登记的公信力作为抽象的原则不能直接达到保护不动产交易安全的目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建立不仅可能而且必要。  相似文献   
4.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竞争优势理论建立了中国农产品的静态和动态显示比较优势降税模型。讨论了模型解的存在性。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呈分散状态,从而妨碍经济的发展、影响权利人的正当权益。所以,不动产登记机关的统一势在必行;应当以司法机关作为我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  相似文献   
6.
在销售量为随机变量的时候,本文利用标准差系数来讨论销售量、税息前收益和税后收益的波动程度之间的联系.看到在单位毛利较高的时候,销售量、税息前收益和税后收益的波动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是单位毛利降低时,就会出现异常的情况.不同的单位毛利导致不同的企业收益波动规律.  相似文献   
7.
正影响最大的是那些拥有多套房子的中上等收入阶层,尤其是富人。他们既然买得起房子,自然也交得起税。最近一段时期以来,埃及的富人有点不太爽。他们在家时,时常会有人来敲门。打开门一问,原来是不动产税务局的人员来核对房主和房屋的信息。原来,埃及的《不动产税法》在颁布6年后,终于要正式实施了,不少埃及富人不得不要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不动产税。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房产税了。  相似文献   
8.
从不动产登记制度不统一的现状出发,并结合中国既有的试点经验及相关域外经验,认为应当以不动产登记之公示公信作用为根本原则,通过整合既有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职能至国土部门,并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完成不动产状况的调查核实,通过统一"字段"建立不动产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统一化的不动产数据平台,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有关机关之查询、调取提供统一平台,逐步实现不动产之统一登记,以提高物权之公示公信效能,简化不动产相关的行政管理程序。  相似文献   
9.
由于历史原因产生的房屋所有权主体与土地使用权主体不一致,从而在实践中因此发生了房产改建、市场流通及企业融资等方面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分析了监管部门监管趋势以及提出了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0.
暂准进境货物进境后的状态有加工、储存和使用三种,在不同状态下的暂准进境货物有的内销需征收缓税利息,有的则不征收.通过对各类暂准进境货物的异同、状态变化和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情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暂准进境货物内销缓税利息计征与否的关键因素是公平原则的要求,即缓税利息制度存在与执行的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