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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范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06,(9)
我国的行政公开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原则、效率原则、民主原则、自由获取信息原则、司法救济原则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行政公开具有主体的多样性、内容的广泛性、公开信息的易知性和时间的及时性特点。行政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主体信息公开、行政主体的议事活动及其程序公开和议事活动的结果公开。行政公开可分为法定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行政公开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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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范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06,25(5):27-30
我国的行政公开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原则、效率原则、民主原则、自由获取信息原则、司法救济原则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行政公开具有主体的多样性、内容的广泛性、公开信息的易知性和时间的及时性特点。行政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主体信息公开、行政主体的议事活动及其程序公开和议事活动的结果公开。行政公开可分为法定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行政公开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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