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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妮 《武陵学刊:社会科学版》2004,29(5):95-97
公文的审美属性是客观存在的,公文像其他生产对象一样,被人们尽量按“美的规律”创造出来。对公文进行审美观照时,不要把它当成一种实用的工具,而要以一种非功利的、客观的眼光,把它当作一种文体、一篇文章去欣赏、去玩味。为此,我们对公文审美有两个观照点,即艺术形态学的观照点和文学语言学的观照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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