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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目的在《全日制中学暫行工作条例(草案)》第十一条中明确規定說:“語文课应該使学生具有現代語文的閱讀能力和写作能力,具有初步閱讀文言文的能力;作文要力求文理通順,用詞确切,正确地使用标点符号,字写得端正,不写錯别字。”因此,在《全日制中小学語文教学大綱(草案)》中就确定地指出:“中小学語文教学的目的,是教学生能夠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語言文字,达到能讀会写,并且使他們閱讀能力和写作能力逐步提高,以适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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