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1篇
  199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数学是思维的体操,思维是智力的核心,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心理学认为:“思维的基本过程是分析和综合”,这两种思维是彼此相反的,同时,又是紧密联系着的,在教学中应运用分析法与综合法相合的原则:分析法是从结果追溯到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的一种思维方法;综合法是从原因推导到由原因产生的结果的另一种思维方法.在教学中若能将分析法与综合法很好地结合起来运用,就可使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既深刻又全面,并得到解题的思维方法.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