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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后的评估是指针对一部或几部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的法律,政府有关部门或相关组织对法律的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估算,以期找出法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立法上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完善立法。立法后的评估是法律实施后不可或缺的环节。我国从2004年开始各地开展了立法后评估的实践,但是纵观各地的实践,方法不一、标准不同。为此,应明确立法机关的评估主体地位,评估对象的选择要有针对性,评估标准主要采用可行性标准和效益标准,综合采用各种评估方法,从而提高各地评估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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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的教学在法学学科学生中和以培养HR为目标的学生中在授课方式上应该有所区别,社会关系的变化、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制化和劳动用工的复杂化逼迫HR转型,在此背景下劳动关系和劳动法的培养目标应该以企业人才需求的能力为培养目标,在授课方法上积极建设第二课堂,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提高案例汇编技巧,更新教学技术,提高多媒体课件制作水平,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实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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