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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校语法(也叫教学语法、规范语法)应该具有实用性。所谓实用性,是指它不仅要符合教学的需要并适应教学的规律和特点,而且还应该使学生在掌握了一种语法体系之后,能用以指导自己的语言实践,判断语句上的正确与否,用词造句合乎规范,而不应该只停留在对语法结构的分析。然而,多数学生学完一种语法后,并不能完全解决这些问题,反倒认为学习语法受尽枯燥、繁琐之苦,学后又派不上用场。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问题的症结何在?应该说,其中有语法教科书的问题,也有教师的教学指导思想不明确的问题。语法是什么?有的书说是“语言的…  相似文献   
2.
学校语法亦称教学语法或规范语法,现在我国高等学校的这类语法书很多,而且越写越厚,但其编写的内容、任务不外是讲述语法规则、介绍有关理论、培养运用能力、正确使用语言。这后两点,说的是学校语法的实用价值,做起来确是困难。有位语法学家把它概括为两句话:“语法研究的应用价值不高,学生普遍反映学了用处不大。”我是有同感的。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吕叔湘先《在1986年写的《短论二题》一文中说的“这都是因为他们没闹清楚知识和技能的关系,不知道要把知识化成技能要经过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改正的过程”是一个方面;他在1992年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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