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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和学生之间是一种复合型的教育法律关系。学校对学生伤害后果主要负过错责任,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承担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以此为逻辑起点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笔者分析了几种典型校园伤害事故中的学校民事责任,并对司法实务中的几个具体问题做了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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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方秀 《湖北三峡学院学报》2007,29(6):93-96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采取何种形式、登记与否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出卖依法自建的房屋,即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也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应属无权处分,但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目前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情况下,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的合同不宜认定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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