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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一经水利主管部门批复,业主必须按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提出的内容去全面组织实施。但是,光有方案、批复,没有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很难实现。即使有了监督检查,业主采取"躲"、"拖"的态度,监督部门也不能全程监督。为把"三权"、"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又能体现文明、规范执法,要针对在建项目监督检查难落实的问题,采取下达书面检查意见的对策,既宣传了水土保持法,又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业主对执法人员的态度也由被动变为主动,积极配合。避免了监督执法中僵持、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的现象,收到了良好的实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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