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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证明了:将二棵同构的愉快树的最大标号点相连结所构造的新树为能愉快串接树,同时还证明了几类愉快树。定义:设二个同构树T_1、T_2存在一个愉快标号f,V′、V″分别为f(T_1)、f(T_2)的最大标号点,连接V′与V″所构造的新树T=(V,E)称为双体同构愉快树。定理所有的双体同构愉快树为能愉快串接树。(关于能愉快串接树的定义参见参考文献[*]。) 证明:设V(T_1)=A(T_1)∪B(T_1),A(T_1)∪B(T_1)=φ,V′∈A(T_1)。并且,如,则V_0∈B(T_1)。如V_0adjV,V_0∈V(T_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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