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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设置具有重要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该统一设置,但究竟怎样统一设置,应由哪个机构来负责设置,则众说纷纭。我国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设置,应吸收各国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在县一级行政级别机构内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局,内设登记科与管理科。只有这样设置,才合理、可行和高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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