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1篇
  201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设置具有重要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该统一设置,但究竟怎样统一设置,应由哪个机构来负责设置,则众说纷纭。我国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设置,应吸收各国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在县一级行政级别机构内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局,内设登记科与管理科。只有这样设置,才合理、可行和高效。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