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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尚存在着局限性,此后也只是聚焦于“市民社会”批判,对“家庭”和“国家”这两个核心范畴则缺乏深入探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利用最新资料弥补了这个缺憾,消弭了唯物吏观初创阶段的空白区域,在这个理论方位上完成了自己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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