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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学生参与大学内部治理历史悠久,在中世纪大学治理机构中就有学生代表参与,近代大学中学生代表被排除在治理机构之外,20世纪60年代以来学生代表重新进入大学内部治理机构,成为大学治理的重要主体。法国3所大学的大学章程明确规定了学生代表在三大委员会中的席额,学生代表在三大委员会中人数多、占比大,对政策和决议的影响也较大,且对三个委员会中学生代表的资格有具体的要求。这对我国大学章程的建设和完善具有一定的启示:一是可尝试在大学治理机构中增设学生代表,并明确其在各机构中的具体席位或比例;二是针对不同的治理机构对学生代表提出不同的资格要求;三是要注意大学生参与大学治理机构的限度问题。同时,我国大学不能盲目照搬法国的做法,应在进行充分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大学的文化传统,确定学生能够参与哪些治理机构,需要发挥何种作用,以免学生利益诉求无限膨胀,从而影响大学决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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